建设工会组织机构情况介绍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会工作委员会是受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和自治区总工会领导的群团组织,是联系建设系统职工的桥梁和纽带,是维护住建系统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是自治区住建系统基层工会的领导机关。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围绕住建系统工作大局,贯彻执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和自治区总工会作出的决议、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住建系统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切实履行维护职能。
(三)加强调查研究,向有关部门及时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源头参与住建系统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政策、措施、制度的拟定;参与住建系统企业改革改制方案的调研、论证、制订和监督实施。
(四)负责住建系统工会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的监督检查;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住建系统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参与工作,指导住建系统企事业单位开展好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签定工作。
(五)指导住建系统基层工会职工进行技术创新、劳动竞赛、创先争优和文化体育活动。
(六)协助行政做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和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七)研究制定住建系统工会干部培训计划,配合行政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
(八)配合行政做好住建系统劳模的推荐、评选工作及劳模的管理工作;组织做好住建系统劳动模范等先进人物和职工的疗休养工作。
(九)指导做好住建系统女职工工作,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
(十)指导基层工会为职工群众服务,开展“冬送温暖,夏送清凉”活动、金秋助学活动以及各项帮扶工作。
(十一)完成全国海员建设工会布置的工作,完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自治区总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